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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2003-2004年海南省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实施方案和2003-2004年海南省城市(县城)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7.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强民警执勤技术装备建设,配备必要的巡逻摩托车、无线通讯设备、反光背心、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等。
  8.各地应结合实际,探索交通勤务管理新机制,建立交通管理“勤务区”,提高民警的工作效率和交通管理整体效能,实现“一警多能”。
  (五)实行公交优先政策。各城市要重视调整交通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逐步淘汰营运三轮摩托车。相关部门要科学合理地规划设置公共汽车、营运中巴车、出租车的停车站点,主干道尽可能设置港湾式停靠站点,中心城区主干道要在适当的地点设置出租车上下客的固定泊位,避免公交、出租车随意停车上落客。在一些客流量较大的主干道,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在建设公交、出租车站点或停靠站时,公安交警部门与建设部门要加强沟通,共同确定科学合理的方案。2003年建设部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是实施畅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交警要主动和建设部门联系,相互配合,共同推动该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城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城市路网规划、公共交通规划,使路网结构和公交线网分布合理,道路、桥梁设施状况良好,建成区主干道路面无破损,路面损坏得到及时修复,主干道照明设施功能齐全,排水设施完好,无井盖丢失或损坏。对各类违章建筑、违章占道、乱设广告、标志标牌混乱的点、段要进行摸底排查,该拆除的拆除,该清理的清理,为城市道路畅通扫平障碍。
  (七)下大力气抓好“严管街(区)”建设,把“严管街(区)”建成城市交通管理的“精品”。海口、三亚、琼海市“严管街区”的创建要延伸,把“严管区”建成城市的“亮点”。各地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制定的《严管街建设要点》的要求,把“严管街”作为整个城市交通管理的典型来建设推广,并向四周辐射,使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均达到一等管理水平。
  (八)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力度,解决本地交通突出问题。各地要认真排查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安全、扰乱交通秩序的交通违章,以及造成秩序混乱的症结点,与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几次专项整治。要把非机动车、行人违章的管理作为整个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上等级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切实提高非机动车、行人的遵章率;对机动车严重违章行为,要用好用足现有的交通法规条款,严格处罚,加强对违章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强化办班学习教育和记满12分驾驶员的考试工作。
  (九)广泛开展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走社会化道路,要依靠各种宣传媒体,依靠各种基层群众组织,结合普法教育、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公共道德建设等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发挥多年来形成的宣传形式和经验作用,不但要向群众宣传,还应向政府领导宣传。今年城市交通法规宣传教育要按照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2]43号)的要求,创建“交通安全社区”。要结合公安机关警务进社区和交通勤务制度改革,切实把“交通安全社区”和“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得有声有色。2004年,每个城市要把1/3的社区建成“交通安全社区”。各地还要注重宣传内容的实用性,讲求宣传的社会效益,教育广大市民安全走路,安全乘车;教育驾驶员遵章行车,规范停车。今年全省在开展日常宣传教育的同时,要组织一、二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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