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习各地先进单位的典型经验,认真开展“上岗式中队”、“涿州式大队”建设活动,促进交警队伍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
六、实施步骤
6月1日至6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市、县人民政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具体任务,进行动员部署。
7月1日至12月1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广泛宣传,强化管理,完善设施,巩固成果,组织攻坚,完成任务。
12月2日至2004年2月30日为评价验收阶段。12月2日前,各市、县要完成对本市、县平安大道创建工作的自评工作,向省创建平安大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和管理等级申报材料。12月2日至2004年1月2日,省平安大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创建路段组织评价验收。申报二等以上管理等级的路段,由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复评。2004年3月,省政府对平安大道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004年的工作步骤:
3月1日至3月3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评价验收阶段。
各阶段创建工作按所定工作目标、措施、要求和步骤组织开展。
七、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工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是我国经济社会和道路运输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党和政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开展的一项系统工程,意义十分重大。各级政府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使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开展,既需要公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又需要交通、工商、城建、规划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的积极支持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共同努力,形成管理合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力争创建工作逐年稳步发展。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创建平安大道工作不能流于形式,不求实效,广大参与者要发扬实事求是、深入扎实的思想工作作风,不回避困难,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巩固成果,抓好落实,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00三年五月三十日
2003-2004年海南省城市(县城)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三年来,全省各级公安、城建等部门努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2000]18号)精神,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职能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把畅通工程做深做精做细,提高我省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公安、城建部门为主力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发挥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协调机构的作用,突出解决城市交通不畅,秩序混乱,管理不完善、设施不配套、规划不到位等问题,积极推进城市交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社会化,为我省城市建设、经济建设提供安全、畅通、有序、便捷的绿色生态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