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2003-2004年海南省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实施方案和2003-2004年海南省城市(县城)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力争全省高速公路、国道创建路段达三等以上管理水平,省道创建路段进入四等以上管理水平。各地要安排公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专门人员学习掌握《创建平安大道标准》、《平安大道评价指标体系》、《平安大道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和统计数据,认真开展实地调查,测算平安大道评价涉及的各项指标,通过自评考核本地创建工作成果,科学指导、检验创建工作。
  (三)加强路面执法监控,进一步提高公路交通治安管理水平。
  1.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监控,提高民警上路率和管事率。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勤务制度和目标量化考核制度,推行和落实“定路段、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的管理责任制,争取做到24小时执勤、备勤和接替、处警;对事故多发点段、时段和违章多发路段、治安情况复杂路段重点巡逻或定点监控;负责公路交通管理勤务的民警平均每人每月上路不少于20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不少于6小时;严重交通违章纠违率达80%以上。
  2.高速公路沿线市、县的交通管理部门要继续落实联勤制度,确保联勤时段内不“空岗”。加强对高速公路出入口的检查和控制,做到基本杜绝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和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上路违章,全年创建路段不发生一起因此类违章造成的死亡交通事故。交通部门应修复完善高速公路上的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尽快建设完善高速公路长途客运上落站等服务区设施。公安、交通部门还应共同做好清除高速公路上违法广告标牌的工作,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3.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章。各地交通管理部门要在做好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找出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的重点违章行为,从而有的放矢地加强管理。对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章超车、夜间违章使用灯光、违章停车等8项严重违章要重点取缔,高速公路还要加强对不系安全带、不按道行驶、故障车不设警告标志等违章的查处,县乡道路要重点纠正超载、混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无牌车、报废车上路等违章行为。2000年7月,全省将组织一次集中整治超载违章行为的专项行动。8月将组织一次治理无牌车和报废车的专项行动。2004年将组织两次以上集中整治重点违章行为的专项行动。各市、县交警支大队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改善路面行车秩序。
  4.预防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公路交通安全。要继续开展事故“黑点”、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争取创建路段治理完成率达80%以上2严格对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认真实行机动车检验岗位责任制和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推广“交通安全文明村(社区)”建设活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起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
  5.进一步提高对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严重堵塞、群体性堵路事件和恶劣天气等情况的快速反应和妥善处置的能力。各地要协同公安、交通、医疗、拯救、气象等单位,建立高效联动机制,并制定快速反应工作预案,开展实战训练,保证出现上述四类情况时,不造成交通阻塞和秩序混乱,并降低事故伤亡率。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