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建筑大厦物业
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3]113号 2003年6月23日)
沈阳房产实业有限公司公建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建筑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保障大厦正常运行,给驻厦单位创造良好的办公经营环境,更好地为用户服务,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设施功能和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沈阳建筑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48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每半年向业主和产权人公布物业收支情况,接受产权人和业主的监督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