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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直属单位所属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
直属单位所属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2003]38号)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我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省政府决定开展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所属企业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包括所属事业单位的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二、步骤
  (一)调查摸底。省政府直属各单位部署各所属企业填报表2—1至表2—8及近三年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二)汇总报告。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审核和汇总各所属企业填报表格及报告,填报表1—1和表1—2,并于2003年6月30日前向省企业工委提交调查摸底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调查摸底的总体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
  调查摸底中如发现仅填报表格难于确切反映实际情况的,可另附文字说明。
  三、保障措施
  为顺利完成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所属企业调查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严禁各企业突击花钱发物,加强对企业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暂停企业人员调动、职务任免。
  (三)暂停企业对外投资和划拨、变卖资产等资产处置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上报省企业工委审批。
  四、召开海南省企业调查动员大会
  (一)会议时间:2003年6月13日上午8时30分。
  (二)会议地点:省政协大会堂。
  (三)参加会议人员:
  1.省监察厅负责人,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组织人事处处长。
  2.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由各单位负责通知)。
  3.邀请省委组织部、省企业工委分管负责人。
  请各单位于6月12日下午4时前,将与会人员名单报省企业工委办公室,联系人:蔡君、王德海,联系电话:65336136、65392140(传真)。

                           二00三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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