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
直属单位所属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2003]38号)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我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省政府决定开展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所属企业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包括所属事业单位的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二、步骤
(一)调查摸底。省政府直属各单位部署各所属企业填报表2—1至表2—8及近三年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二)汇总报告。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审核和汇总各所属企业填报表格及报告,填报表1—1和表1—2,并于2003年6月30日前向省企业工委提交调查摸底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调查摸底的总体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
调查摸底中如发现仅填报表格难于确切反映实际情况的,可另附文字说明。
三、保障措施
为顺利完成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所属企业调查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严禁各企业突击花钱发物,加强对企业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暂停企业人员调动、职务任免。
(三)暂停企业对外投资和划拨、变卖资产等资产处置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上报省企业工委审批。
四、召开海南省企业调查动员大会
(一)会议时间:2003年6月13日上午8时30分。
(二)会议地点:省政协大会堂。
(三)参加会议人员:
1.省监察厅负责人,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组织人事处处长。
2.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由各单位负责通知)。
3.邀请省委组织部、省企业工委分管负责人。
请各单位于6月12日下午4时前,将与会人员名单报省企业工委办公室,联系人:蔡君、王德海,联系电话:65336136、65392140(传真)。
二00三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