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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贾宏鸣(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静南(市编办副主任)
  牛爱玉(市财政局副局长)
  郝学恭(市计委副主任)
  李忱毅(市规划局副局长)
  南志英(市民政局副局长)
  曹亚强(市经委副主任)
  葛文军(市商贸委副主任)
  武树苍(万柏林区副区长)
  陈春兰(小店区副区长)
  马绍明(杏花岭区副区长)
  许 强(迎泽区副区长)
  陈庆芳(晋源区副区长)
  赵培仁(尖草坪区副区长)
  齐祥娃(清徐县副县长)
  王宇魁(古交市副市长)
  席金生(娄烦县副县长)
  白玉明(阳曲县副县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韩志隆(兼)。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市的安排抓好本辖区就业服务体系、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要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并列入工作责任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确定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四级工作平台之间的业务关系,合理划分工作职责,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的衔接工作,加强社区就业指导和服务;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做好劳动保障四级工作机构的编制和职责的核定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的落实;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基层城市低保工作与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职能衔接配合和信息网络的连接;经济、商贸等部门负责指导所属企业做好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的有关工作。企业要积极支持配合街道(乡镇)、社区做好本单位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工作。新闻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队伍建设,搞好业务培训。做好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关键是要有一支较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各级各部门要从抓街道(乡镇)、社区两级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着手,把好用人关,选拔聘用德才兼备、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承担工作。并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岗位需要。
  (三)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进展情况。从现在起到2003年年底,各县(市、区)要按月将街道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建设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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