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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沼气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失效]

  2、各有关部门应抓住国家加大对西部环保建设、再生能源建设投入的机遇,多渠道争取国家支持,协调配合搞好沼气建设项目的申报。为保证项目完成的质量和效果,保证沼气池建设和使用的安全,沼气建设补助项目由各项目所在区(市)县的沼气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项目主管理部门予以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沼气建设和使用的管理
  (一)明确职责,健全机构,理顺管理关系。按照《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办法》和我市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能分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沼气以及农村能源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沼气和农村能源建设的统一监督管理。各级沼气办公室是沼气和农村能源建设的专业管理机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当地农村能源发展规划的实施、农村能源建设行业管理、业务技术培训、沼气技术应用推广和沼气设施安全使用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沼气办公室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机构,各地要深化其机构改革,政事分开、政企分开,职能到位,保证其必要的人员和经费,确保正常履行职责。
  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的,应由建设局主动做好衔接、协调和配合。
  (二)加强管理,规范市场,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沼气工程建设不同于一般的土木工程,应作为特种行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第一,凡承担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农村户用沼气必须采用有关机关审定的标准图或通用图,由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员或工匠承担施工。第二,必须按国家和省的专业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进行竣工验收后才能交付使用。第三,各区(市)县沼气办公室负责对专业资格、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承担工程竣工专项验收。已建立建设项目报建(办证)中心实行“一站式”管理的,应将沼气工程纳入其中一并审查,减少办事程序。第四,各区(市)县建设局要按有关的法规,针对本地实际,制定加强沼气行业和市场管理的措施和制度,严格执法,规范市场行为和办事程序。第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办法》,落实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的责任。沼气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对其设计和施工的沼气设施的质量和安全负责,交付使用时,要向用户提交安全操作、安全使用的书面说明。各区(市)县沼气办公室要加强沼气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对不按专业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单位,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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