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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物价局关于原苍梧县旺甫、夏郢、倒水三镇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的通知

梧州市物价局关于原苍梧县旺甫、夏郢、倒水三镇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的通知
(梧价费字[2003]74号 2003年6月13日)


旺甫镇、夏郢镇、倒水镇各有关单位:
  因我市行政区域的调整,原苍梧县的旺甫、夏郢和倒水三镇分别划入我市的万秀、蝶山和长洲三城区,行政区域调整后,三镇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须与梧州市逐步衔接和理顺,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各项工作的连续性,经研究决定:在市人民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三镇各单位,各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暂按原规定的收费办法,项目和标准执行,待市人民政府有新规定再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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