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绿岛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3]107号 2003年6月23日)
沈阳绿岛学校:
你单位《关于沈阳绿岛学校收费的申请》收悉。鉴于你校为私立学校,投资规模大并实施双语种教学的实际情况,根据《沈阳市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你校收费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学校小学按每生每年8,000元,初中按每生每年10,000元,高中按每生每年12,000元,足球特长班按每生每年15,000元收取学杂费。
二、学杂费每学年收取一次,不得跨学年预收。
三、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要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板,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实行收费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