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价格鉴定原则
(说明本次价格鉴定遵循的价格鉴定原则)
八、价格鉴定方法
(说明本次价格鉴定的思路和采用的方法)
九、价格鉴定过程
(说明本次价格鉴定调查、勘验、测算及分析的主要过程。对于复杂鉴定标的鉴定,应另制作技术报告入档)
十、价格鉴定结果
(说明本次价格鉴定的最终结果,以人民币价格表示,并应分别说明总价和单价,附大写金额)
十一、价格鉴定的假设和限定条件
(说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是客观、真实的;说明本次价格鉴定的假设前提,未经调查确认或无法调查确认的资料数据,价格鉴定中未考虑的因素和一些特殊处理及其可能的影响,本价格鉴定报告使用的限定条件)
十二、价格鉴定声明
1我们在本价格鉴定结论书(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委托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2本价格鉴定结论书(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客观、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本价格鉴定结果报告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价格鉴定报告中的价格鉴定标的没有(或有已载明的)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或有已载明的)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山东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价格鉴定结论书(报告);
5我们对本价格鉴定结论书(报告)中的价格鉴定标的进行了(实地)查勘(应说明哪些价格鉴定人员对价格鉴定标的进行了实地查勘。若没有对鉴定标的进行查勘,需说明原因);
6(说明是否有人对本价格鉴定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
7价格鉴定结论仅对本次委托有效,不作他用。未经价格鉴定机构同意,不得向委托机关和当事人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结论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8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委托机关可于鉴定结论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重新鉴定、补充鉴定或委托有复核权的上级价格认证中心复核裁定;
9(其他需要声明的事项)。
十三、价格鉴定作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