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造“信用淄博”。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抓好“食品放心工程”,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土地市场、汽车市场和电信市场,规范价格秩序、广告秩序和发票秩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资质体系,推行客户资信审定制度、信用风险评估制度、信用监控管理制度,强化契约意识,规范信用行为。建立失信处罚机制,加大对破坏信用行为的惩治力度,着力打造“信用淄博”。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行政行为法定化进程
规范行政立法行为,建立较为完善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按照法制统一、非歧视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尽快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和完善工作。搞好加入世贸过渡期有关政策调整,确保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确保与我国的对外政策保持一致。进一步规范立法程序和公文审批程序,提高公众在立法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世贸原则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
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实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的法定化。清理整顿执法主体和执法队伍。对全市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现状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结合省公布的行政执法主体、处罚主体和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换发执法证件工作,清理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机构和组织,裁减超编人员,清退非正式执法人员。加强执法资格认证和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和完善涵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领域的行政程序规范,确保行政行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研究确定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今年重点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的试点工作,围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从解决脏、乱、差问题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突出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处罚、都管都不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创新行政综合执法机制,科学确定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范围,合理调整相关部门的权力,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稳妥地将此项工作推广到文化市场管理、资源环境管理、农业管理及其他适合的领域。适时制定政府规章,将此项工作纳入法制管理。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复议法》,依法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按照《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接受司法监督,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做好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中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准备工作,时机成熟时在全市推开,促进各级政府机关严格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