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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意见[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6月19日)废止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意见
(成办发[2003]99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到2001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241个,实现销售收入88.19亿元、税利5.87亿元。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产品综合利用率和转化增值水平,提高产品的档次和质量,扩大农产品出口,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主要的作用。但是,我市农产品加工水平还比较低,绝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较小,技术装备落后,农产品专用化程度和品质不高,加工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在指导和管理上缺乏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和有效的协调服务,造成产加销各环节联结不紧密等问题。为了适应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加快我市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62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的要求,现提出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一、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线,以提高农业的总体素质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提高农产品综合加工能力,实现由初加工向高附加值精深加工转变,由传统加工工艺向现代高新技术转变,推进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化,产加销经营一体化,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优质化、安全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2005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由目前的45%提高到55%,到2010年达到60%以上,尤其是大农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要得到明显提高。在此期间,要基本实现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化经营,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知名品牌,大宗农产品加工的技术装备和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特色农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主要原则和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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