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内容
1.社区服务。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为依托,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的服务宗旨,按照“义务、微利、有偿”的原则,区别服务对象,注重社会效益,全方位开展面向社区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群体的公益性、福利性服务,面向全体社区成员的便民利民服务和面向属地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
2.社区卫生。积极抓好以医疗、康复、保健、预防、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计划生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大力加强社区卫生设施建设,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医疗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
3.社区环境。抓好居民区的环境综合整治、绿化美化、硬化亮化和清洁卫生工作,建设干净、整洁、优美的社区。制定和完善辖区居民公约,督促社区居民搞好自我管理。开展“人人动手、美化家园”活动,增强社区居民改善环境、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4.社区文化。积极创造条件,兴建街道文化站、居民文化室和文体娱乐场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认真抓好面向广大居民的思想道德教育、科普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思想文化水平,促进家庭、邻里关系和睦。
5.社区治安。依靠广大居民,联合社区单位,开展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群防群治。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民事调解组织,搞好民间调解。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法律宣传,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三、推进县(市)社区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搞好宣传教育
要大力宣传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社区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推动社区建设创造浓厚的舆论环境。通过举办社区建设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加强对从事社区建设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社区建设的基本知识、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要教育动员社区公共单位和社区居民,强化社区意识,自觉地参与社区建设,形成人人关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科学合理地划定社区,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和社区管理体制
合理划定社区是社区建设首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标志,是社区建设各项工作能否真正落实的保证。各县(市)要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社区自治的原则,考虑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对现有居委会的规模作适当的调整,以调整后的居委会辖区作为社区区域,并统一规范新的社区名称。社区整合工作力争9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