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郑政[2003]1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我市社区建设成果,促进社区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尽快提高社区建设整体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对县(市)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县(市)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新世纪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城市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的社区建设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尤其以“三个一工程”建设为契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从整体情况看,当前我市的社区建设整体发展不平衡,市内6区的社区建设发展速度较快,而6县(市)的社区建设工作还很滞后,与全市社区建设整体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社区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力度不大,没有形成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二是社区整合工作不到位,新型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没有建立起来;三是社区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社区基础设施特别是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设施比较落后。各县(市)要充分认识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探索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管理要求的社区建设新途径、新方法,把加强社区建设作为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二、推进县(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我市加快城市化进程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把郑州建设成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的服务管理功能,以社区党的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发展社区服务为龙头,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和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扩大基层民主,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加强社区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三是扩大民主、社区自治,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四是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明确社区组织的责权,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增强社区的凝聚力;五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针对社区居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兴办社区服务项目,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