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安徽省商贸行业
青年文明号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经贸贸易[2003]218号)
各市经贸委,合肥市、淮南市商务局,阜阳市商务办,芜湖市商贸办: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商贸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促进全省商贸行业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根据《安徽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商贸行业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徽省商贸行业青年文明号管理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安徽省商贸行业青年文明号管理的实施意见
二00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
关于加强安徽省商贸行业青年文明号管理的实施意见
1994年4月共青团中央联合原国内贸易部下发《关于在全国内贸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以来,全国商贸行业广大职工积极响应,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职业道德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青年文明号活动已经成为商贸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为了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商贸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促进全省商贸行业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商贸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宗旨和内容
商贸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商贸企业青年爱岗敬业,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无私奉献,在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商贸行业青年文明号是以商贸企业青年集体为主体,在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柜)、青年岗位(所、店).
商贸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要在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在省经贸委和各市经贸部门的具体管理和协调下,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开展独具特色、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
二、商贸行业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及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