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加速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立健全旅游人才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体系和激励竞争机制,营造人才脱颖而出、优胜劣汰的环境,加快培养高、中级旅游管理人才和实用人才,采取多种形式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要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知识型旅游服务从业人员队伍。抓好星级饭店、旅行社经理和导游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健全员工持证上岗制度,到2007年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凡达不到要求的,逐步予以淘汰。
(19)深化旅游企业改革,增强市场竞争力。旅游企业要主动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旅游行业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增强危机感和竞争意识。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旅游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向规模化、集团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通过改制、改组、控股、兼并、租赁、资产重组等形式,扩张旅游企业规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引进先进的经营方式、服务模式和管理手段,诚信经营,个性化服务,专业化发展,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打造企业的品牌形象;引导企业走联合发展之路,扶持和培育大型旅游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成立旅游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创造公平竞争的旅游业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旅游行业经济效益。
七、实行政策倾斜,扶持旅游业发展
(20)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力度。市计划、财政、旅游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旅游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市财政确保每年拿出100万元,各县(市、区)每年确保拿出30到50万元的旅游发展资金,用于扶持旅游业发展;工业部门每年从工业发展基金中拿出20%的资金,用于扶持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的发展,并加强对这类企业的业务指导;农业部门和林业部门每年从农业开发资金和林业建设资金中各安排20%,在重点旅游城市和重要景点景区扶持和发展一批旅游观光农业项目和生态旅游项目。同时,重要景点景区和旅游重点线路的绿化要列入林业部门的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予以安排。小康建设部门在农户小康住宅建设中,要根据大力发展旅游业的需要,选择设计一些具有地方民俗、民族特色的适合发展旅游业的小康住宅户型,在农户中推广,鼓励农民参与和发展旅游业;水利部门每年适当集中部分资金,结合库区环境建设重点扶持发展二至三个水利风景名胜区,同时减免旅游景点景区开发建设的水土保持费;市地税局、旅游局要做好省政府规定的旅游企业按纳税营业额2%计提的旅游发展资金的征收工作;金融部门在信贷政策允许范围内对旅游项目优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