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好
2003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3]65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做好200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七月九日
关于做好200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自200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以来,各级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全省县以上行政机关政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为了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发展,根据2003年6月13日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就做好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实行政务公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治国,发展民主政治、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廉洁、高效、务实政府的重要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安排专门的时间和精力,按照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县以上行政机关政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地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好《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1]26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乡镇政务公开的意见》(省办发[2000]30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全面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省办发[1998]43号)精神,把实行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总结前几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措施、办法,促进政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二、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