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继续治理公路“三乱”
1.继续开展向机动车辆乱收费、道路收费站(点)的治理整顿。凡不符合规定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罚款和各种摊派项目,要一律取消。按期完成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站(点)的清理整顿工作,经营期满、还清贷款的收费站(点)坚决撤销。严格规范上路执收执罚人员的行为,研究制定从根本上治理公路“三乱”的有效措施。
2.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严防公路“三乱”确保道路畅通的紧急通知》和省、市政府有关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卡),擅自中断交通,造成运输不畅;严禁以任何借口在道路上乱收费、乱罚款。确保防治“非典”药品和物资运输通畅、快捷,确保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要加强监督检查,凡发生公路“三乱”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做好民主评议政风和行风工作,推进政府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民主评议政风和行风工作。各级纠风办要抓好评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考核工作。各行业部门要结合民主评议政风和行风工作,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两个热点、难点问题。行政执法部门要着力解决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问题;经济管理部门要精简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手续,公开办事程序,努力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公用事业单位要着重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各有关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确定纠治重点及措施目标,突出抓好承诺兑现工作。政府各部门都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吃、拿、卡、要”,以权、以职、以业谋私等问题,要切实转变作风,规范自身行为,抓好队伍建设,主动接受监督。
二、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抓行风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领导责任。要强化政府领导主抓、部门各负其责、条块紧密结合、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参加部门和各行业部门的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对本地、本部门纠风工作负总责,按照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对抓纠风工作不力,出现重大不正之风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