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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三、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从今年起,所有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都要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体系,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实行公开办事制度,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廉洁、规范服务。
  各级政府要把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作为政务公开深化的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公开听证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管理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公开办事制度,特别是涉及资源配置和行政管理的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企业登记注册、资质审查、证照办理、收费罚款等,都要公开运作和运行。要实行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制度,进一步办好各级行政首长公开电话工作,形成高效、快捷、准确、真实的社情民意反映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加强对乡镇政务公开的指导。
  四、认真抓好信息化建设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同政务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利用政府公众信息网络平台,积极推进网上公开。已与吉林市政府网站实现链接的部门网站和网页,要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参照省政府统一的页面形式和栏目内容,把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规定、制度、办法、经验、监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投诉举报、重要政务事项等及时上网。尚未开通政务公开网站的县(市)区政府,必须在7月底前开通运行。各单位、各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专栏的日常信息上传、更新和维护。
  要积极推进各级政务(办事)大厅在系统开发上与省政府政务大厅网上联合审批平台相衔接,实现软件运行模式相互兼容,以利于数据信息交互传递,逐步使政务大厅形成网络,并能通畅高效运转。
  五、努力培育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推进政务公开需要典型的带动和引导,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继续积极培育政务公开典型,如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发挥作用的典型、大厅规范运作的典型、监督员队伍发挥作用的典型等。要努力建设一批不同层次、具有不同指导意义和特点的高标准示范单位和基层联系点。不但要在发现和培育典型上下功夫,更要在系统总结经验,大力推广上下力气。对具有指导意义、便于推广的典型经验,要通过各种载体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通过各种有效方式进行推广,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指导推动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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