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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随州市土地交易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随州市土地交易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鄂价房服函[2003]93号)


随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制定随州市土地交易中介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随价字[2003]3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随州市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按成交总额采取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档次成交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10以下(含10)2
  210以上至100(含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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