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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帮促经济欠发达镇的意见

  八个经济欠发达镇的帮促工作分别由市领导挂帅和有关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名单见附表)。有关区县抽调相应部门和单位人员,配合市帮促工作队开展工作。
  1、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要按照实实在在办几件实事的要求,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帮促工作,及时掌握、了解帮促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做好市、区县、镇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着力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各有关单位要将承担的项目列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根据任务分解的要求进行细化和量化,领导负责,明确专人操作,确保及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3、涉及到几个部门共同承担的项目,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有关区县要组织区县有关部门,围绕项目主动开展服务,部门之间、市和区县之间要步调一致,提高工作效率。
  4、做好跟踪服务和督促检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研究制定帮促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帮促工作的督查、指导、联络、协调和考核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实等帮促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四、帮促工作的领导
  改变经济欠发达镇落后面貌,主体是乡镇,责任在郊县。要制定改变面貌的具体目标,明确区县、镇的具体责任。区县一级政府要下大力气协助做好帮促工作;镇一级要坚持自力更生,坚持内因为主、外部支持为辅。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帮促的组织工作。各帮促工作队在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季度和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工作情况;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帮促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到位,定期总结、汇报帮促工作情况。建立帮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工作情况,落实各项帮促工作措施。
  五、帮促工作的目标和考核
  通过三年努力,要使八个镇中有两个以上的镇达到或超过全市郊县84个镇街的平均水平,其他几个镇要达到84个镇街平均水平的80%以上。各帮促工作队要紧紧围绕这一要求细化年度目标,把帮促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帮促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以便检查、督促和考核。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验收。
  有关区县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大对经济欠发达镇的帮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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