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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长:姚待献 副市长
  副组长:许福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民庆 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
      郑金泉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胜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叶有林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崔效敬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李国辉 市纪委副书记
     陈观壤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业煌 市文化局副书记
     郭金汉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万鹏 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继红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凤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陆秀文 市经贸委副主任
     刘荣增 市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由叶有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地址:桐柏路222号;联系电话:7651199-2787,2797)。
  三、专治整治范围、重点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1.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4.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
  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分两个层次。市级重点检查通过调查摸底确定的35个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名单附后);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实际,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场所列为此次整治的重点。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
  1.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的老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失和标志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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