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襄樊市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场电子(咪表)计时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襄樊市城市道路临时占道
停车场电子(咪表)计时收费标准的批复
(鄂价房服函[2003]90号)


襄樊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我市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场电子(咪表)计时收费标准的请示》(襄价服字[2003]42号)悉。经重新审核,同意你市临时占道停车(咪表)计时收费仍按省物价局《关于襄樊市临时占道停车场电子(咪表)计时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房服[2001]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临时占道停车场经营单位必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