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等部门贵州省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3]6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外事办、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贸易合作厅、省卫生厅、省农业厅、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科学院、省农科院制订的《贵州省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七月十九日
贵州省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海外留学人员是我省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十分关心家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报效祖国的光荣传统、其中不少人学有所成,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随着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等一系列战略决策的深入实施,为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以不同形式为祖国服务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建立有效的为海外留学人员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学人员到我省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3]11号)精神,制订我省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职责
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的方针、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了解掌握全省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情况;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的相关政策性问题提出建议;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留学人员回国和为国服务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外事办、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贸易合作厅、省卫生厅、省农业厅、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科学院、省农科院等14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