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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关于印发《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50—200元/件;
  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100—500元/件。
  二、代写诉讼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100—2000元/件。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300—2000元/件;
  2、起诉阶段500—3000元/件;
  3、一审案件800—5000元/件;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5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标准收费;
  5、担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的标准酌情收费;
  6、未办一审只办二审的案件1000—8000元/件;
  7、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应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四、代理民事(含商事、经济)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4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协商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含1万元) 		400-2000元;
  1—10万元(含10万元) 	5%-4%;
  10—50万元(含50万元) 	4%-3%;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3%-2%;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2%-1%;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1%-0.5%;
  1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可以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五、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3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六、代理仲裁案件
  按照民事案件标准收费。
  七、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标准协商收费。
  八、担任法律顾问
  顾问费每月1000—8000元,或对涉及的各类案件按照前述标准协商收费。
  九、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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