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授权经营的资产为太阳岛风景名胜区(东区、中区)约17.7平方公里内的土地、国有房产、林园、景点及太阳岛品牌的无形资产等。按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以市场化运作为模式的原则,首先,搞好太阳岛的项目包装,以崭新的形象招引国际国内一流的公司、企业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其次,在重点经营旅游观光业务的同时,充分利用房屋、设施等资源,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大力增加经济效益。
(二)公司设置框架
按照专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积极引资的原则,公司拟设立三个分公司。
旅游文化发展分公司:负责组织承办风景区内的文化艺术、各类演出活动及游览观光服务和风景区对外旅游开发等业务。
园林绿化工程分公司:负责风景区内植树造林、绿化、彩化和抚育管理等工作。
物业管理分公司:负责风景区内道路广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公厕管理;给排水、供热和道路、桥涵等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
同时,可根据招商引资的具体情况,设立一个或多个参股子公司。
新组建的公司要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运营,做到新体制、新机制。公司董事长由风景区管理局局长担任,并负责公司的组建工作。公司经营者实行聘任制,公司员工实行全员合同制。
(三)公司内设机构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内设机构为一办、三部。
办公室:负责文秘、资料档案、综合协调、后勤服务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和财务收支预、决算,年报统计及会计、审计等工作。
项目招商部: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立项;制定项目招商方案;实施项目招商引资;招商项目的商务谈判。
经营管理部:负责制定经营计划和经营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子公司及其它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市场营销、促销和旅游服务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
改革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作,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有序地推进。各有关部门要从改革的大局出发,积极主动配合风景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风景区管委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成立风景区管委会和风景区管理局(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 由市编办负责依据本方案进一步核定风景区管委会和风景区管理局(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的职能、机构、人员编制,并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有关人员的任用和招聘工作。风景区管委会成立后,由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各项改革的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