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提高机关工作效率,降低公共管理成本,经研究决定建设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在市政府办公厅统一指挥下进行,市信息中心负责工程具体实施。视频会议系统主会场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一期工程联通十三个区县政府,7月25日前完成。请各区县政府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区县政府办公室为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相关协调和配套建设工作。
二、在各单位现有办公场所中落实分会场所在地,按要求自行配置必要的音、视频设置。
三、在单位内部分别建设或调通由政务网交换机到视频会议室和政府主要领导桌面的网络线路。
附件: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分会场技术实施基本要求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分会场技术实施基本要求
一、会场:各单位正在使用的会议室可以通用,建议选择照明、隔音、吸音、空调条件较好的会议室,外窗有遮光性较好窗帘。
二、音频设备:可借用电视机的扩音设备,也可使用现有或新增扩音设备,话筒统一配发。
三、视频设备:建议配置两台29英寸彩色电视机,或41英寸及以上视频显示设备。
四、网络条件:从政务网交换机端口提供RJ45标准(超五类双绞线)线路到达视频会议室电视机背面墙面(双路互备,含RJ45插座),从政务网交换机到达单位主要领导办公桌附近线路一条,条件同上。
五、如果政务网交换机与视频会议室不在同一建筑物内,或单位局域网配置了网络防火墙,请与市信息中心具体解决协商方案。
市信息中心工程咨询电话:3638220,联系人:杜葵(5889832),杨优(5889827),樊龙华(5889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