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新时期卫生扶贫工作,一手抓疫病防治,一手抓经济建设,努力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抓紧开展建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分步实施,力争到2010年在贫困地区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合作医疗制度和特困医疗救助制度。努力增加对贫困乡村的卫生投入,2005年前,建设300个乡镇卫生院,采取村卫生、计生、文化多室合一的方式首先在100个一类扶贫重点乡镇村村建成综合服务室。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工作队伍建设,鼓励医学大中专毕业生在农村医疗机构就业,支持现有人员参加学历教育。逐步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待遇。大力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认真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结合农村沼气建设,加大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力度,改善贫困乡村人居环境。充分发挥中医、中草药、民族医药在农村防病治病中的作用。加强农村卫生执法监督。组织城市和军队的医疗机构开展“一帮一”活动,对口支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建设。
大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增强人口意识,落实“三为主”,扩大“三结合”,努力增加计划生育基础设施投入,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设备,健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优先向计划生育户安排基本农田建设、“三小”水利、退耕还林、沼气建设、财政扶贫资金到户项目、小额扶贫到户贷款、易地移民扶贫等项目,鼓励少生优生。
今后三年,100个一类扶贫重点乡镇都要建好精神文明活动中心,村村建成文化活动室。深入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引导贫困群众转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观念,大力提倡坚决苦干、绝不苦熬、勤奋劳动、致富光荣的观念。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依法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搞好农村消防工作。
(七)建立和逐步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努力保障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以保障农村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采取逐步到位的办法,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实行“政府救济、社会互助、子女赡养、稳定土地政策”,公平、公正、公开和属地管理,首先做到“低标准、广覆盖”。多渠道筹措资金,对鳏寡孤独、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进行定期救助,定期救助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对因灾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使用各级自然灾害救济费进行临时救助。对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等救助对象的救济金,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专项安排。
(八)进一步做好对口帮扶的衔接和社会扶贫工作。
适应东西部合作的新形势,充分发挥我省的资源优势,拓宽与深圳、宁波、青岛、大连对口帮扶的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大力引进东部发达地区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人才交流和劳务协作,重点推出收益前景好的项目吸引投资。用好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开发。同时,积极做好中直机关帮扶我省贫困地区的衔接工作。重视和发挥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积极争取并组织实施好国际组织和发达地区的援助项目。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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