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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社保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社保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2003年7月21日)
尊敬的缴费人:
由于本月我市社保管理系统升级,运行不够稳定,导致部分企业没有应征社保数据或数据有误,在原申报期限内无法办理申报。为了确保缴费人顺利进行申报,现将本月申报期限延长至7月23日,请缴费人尽快进行申报。发现没有征收数据或征收数据与企业应缴金额不符的,请及时向主管地税部门反映,并与市社保中心核对修正。如在23日前无法更正的,可先行申报,差额将在次月的征收数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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