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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5.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一般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人员组成。
  6.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此队伍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7.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和工、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省经贸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负责。
  8.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及浓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负责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
  9.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由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方面的专家。
  七、应急救援实施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省“预案”的制定、修订;统一安排、组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定应急总指挥;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开展工作;组织特大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学习和检查落实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工作。
  (三)总指挥: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展开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队伍实施。
  (四)事故单位职责: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同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
  (五)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和运输的管理,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对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确定伤亡人员情况。
  (六)消防部门: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
  (七)卫生部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目标存在的物质对人体伤害的抢救预案;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救护工作。负责贮备重点急救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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