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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目前,我省化学品生产包括以九江为中心的石油化工基地、以贵溪为中心的有色冶炼和硫磷化工基地以及樟树为中心的盐化工基地等。在它们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中,存在着不少的危险源。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来确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贮存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一般分为四类:
  (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存区;
  (二)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的生产、使用场所;
  (三)具有易燃、易爆、剧毒物质的运输工具;
  (四)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废弃处理场所。
  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制订出我省重大危险源重点分布情况详见编制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分布图、表,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组织补充、修定,要求内容应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最大数量、危险特性、现场安全、消防施和防护器材,作业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及周边环境和人员分布等情况。
  对每个已确定的危险源必须做出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即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可能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危害及范围,提出废弃物的处理办法;预测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如误操作、设备失修、腐蚀、工艺失控、物料不纯、泄漏等;以及加强预防措。
  四、事故应急救援的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遵循单位自救、社会支援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事故单位自身组织的应急援是最基本、最熟练、最快捷的有效处理。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该组织配备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危险源发生事故时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源进行普查、识别、整理、确认、列出危险源;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危险性概述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大量泄漏,其气体(蒸气)可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团,飘散到较远的地方遇到着火源引爆并迅速回火到泄漏处,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可燃危险化学品的燃烧热值一般较高,发生火灾后火势迅速扩大,温度高,热辐射强,使消防人员难以靠近,增大了灭火的难度;同时,附近的设备、容器因受热而内压升高,可能造成容器破裂或爆炸,扩大事故的危害。爆炸产生的碎片和冲击波能使附近的人员伤亡,建筑物和设备受到损坏,引起连锁反应。另外,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在燃烧、爆炸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烟气,威胁附近人员的安全。
  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尤其是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和易挥发的物质,其产生的有毒气体能迅速扩散到生产区域以外的场所,造成人畜中毒、植物枯死等社会灾害性事故。某些有毒物质泄漏到水、土壤中,会造成环境污染,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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