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纳税申报管理实施意见
(苏州国税发[2003]162号)
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分局:
为了保证网上申报方式的顺利实施,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现对网上申报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网上申报方式
网上纳税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软件,通过网络或专线接入等形式与国税局报税服务器连接,直接办理国税征收各税种的纳税申报电子数据传输,完成纳税申报的过程。网上申报主要有自行申报、代理申报和其他申报三种形式,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定具体的网上申报形式。
(一)自行申报,适用于拥有计算机网络通讯设备,并能够自行将有关申报数据资料输入电脑,并通过互联网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
(二)代理申报,适用于不具备自行申报条件,自愿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办理网上纳税申报的纳税人。
(三)其他申报,适用于不具备自行申报条件,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纳税申报数据相对较简单的纳税人。
二、网上申报的组织管理
网上申报应按照先易后难、先一般纳税人后小规模纳税人的原则,分期分批、稳步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网上申报方式的推行计划。
(一)制定计划。各单位应制定推行网上申报的年度计划,并具体落实分解到各个月度,每月底前,应按时将次月的推行计划报市局征管处。市局根据各单位的月度推行计划以及当前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规划部署,以保证网上申报推行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通知培训。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市局当月的培训计划,对核准网上申报的企业按户发放《网上申报软件安装及操作培训通知书》,通知纳税人有关软件安装及操作培训事项。
三、网上申报的培训辅导
网上申报软件的培训辅导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法。培训内容包括网上申报软件的技术操作和申报业务要求等方面。
(一)网上申报软件操作培训由服务单位具体负责。服务单位应结合培训对象的分布情况,就近安排培训场所,提供必要的培训设施及辅导材料。软件操作培训时应对软件的现有功能进行具体演示和详细说明,保证纳税人正确掌握申报软件的操作使用及基本维护。
(二)网上申报业务辅导由各主管税务机关选派熟悉网上申报业务的人员负责讲解。培训辅导时,除向纳税人提供相应辅导材料外,还应对一些重点内容和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进行详细说明和重点讲解,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和掌握有关网上申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