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变更学费收费类别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山东
公安专科学校变更学费收费类别的批复
(鲁价费发[2003]148号 二00三年七月十八日)
山东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变更学费收费类别的请示”(鲁公发[2003]137号)收悉。鉴于山东省公安专科学校教学、训练的特殊性,教育培养成本较高,经研究,同意该校自2003年入学新生开始,各专业学生学费执行我省高校普通专科生体育、外语专业收费标准,即每生每学年4800元。2002年及以前入学的学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