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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0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昆政办[2003]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府办电56号)文件精神,做好昆明市200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正确认识毕业生就业形势
  今年昆明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共10757人,其中:本科生4240人,占毕业生总数的39.4%;专科生2702人,占毕业生总数的25.1%;中专生3815人,占毕业生总数的35.5%。毕业生人数与去年基本持平。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今年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
  一是我市各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结束后,去年已补充了一批公务员,今年各级党政机关空编有限;
  二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已全面展开,普遍推行竞争上岗和人员分流;
  三是国有企业改制转型,吸纳毕业生的能力减弱;
  四是历年来未就业的毕业生逐年增多,加上受传统就业观念的影响,毕业生就业期望值和心理准备与市场需求有一定差距,增加了毕业生就业的难度。
  在看到问题的同时,我们也要充分看到有利的一面,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信心。国家和省对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做了明确的部署,采取了多项措施,增加毕业生就业的领域和渠道;我市开始实施建设现代新昆明的宏伟目标,为接纳毕业生创造了较多的机会;省、市关于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促进非公经济的加快发展,为吸纳更多的毕业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只要各级领导和各部门高度重视,乘势而为,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完全可以做好的。
  二、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尽快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协调机构。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但在机构改革中人员有变动的,要尽快调整充实,充分发挥作用,统筹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管领导要定期深入调查研究,帮助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出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切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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