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的批复
(鄂价能交函[2003]103号)
襄樊市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保康县庄园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电价格的请示》(襄价管字[2003]105号)收悉,现就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的价格政策函复如下:
按照现行电价政策,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在同网同价之前,如果属我局《关于执行一九九四年湖北电网统一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鄂价重字[1994]35号)中规定的执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的企业,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后继续执行现行销售电价中的中小化肥电价,否则,按受电变压器容量执行普通工业或大工业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