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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锦州高天铁路公司运价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锦州高天铁路公司运价的批复
(辽价函[2003]67号 2003年7月17日)
锦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锦州高天铁路公司运价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同意锦州高天铁路公司运价按每吨公里0.30元执行。
此批复自2003年5月1日起执行。
此外,危险品加价幅度仍按《辽价发[1994]56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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