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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山东省委党校学员住宿费的复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委党校学员住宿费标准的复函》(发布日期:2009年1月21日 实施日期:2009年2月1日)废止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山东省委党校学员住宿费的复函
(鲁价费函[2003]113号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员住宿费的请示”(鲁党校函字[200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学员住宿费作适当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长期班(教学主楼)调整为每人每天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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