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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长效机制建设方案》的通知

  完成时限:2003年7月底前
  2.市、各区市卫生部门分别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各级应急处理中心分别由本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任主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等机构主要领导以及有关专家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的预报、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应急处理中心办公室设在本级疾病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市、各区市卫生局
  完成时限:2003年年底前3.建立市、各区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和应急处理中心协同工作机制,实现内部资源共享。
  责任部门:市、各区市政府、卫生局
  完成时限:2003年年底前
  (二)建立完善上下联动的疾病预防监督体系。
  1.建立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垂直管理体系。整合现有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资源,对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实行垂直管理。首先,在市内四区进行试点,由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分别对市内四区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力量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对其他区市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垂直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逐步建立全市统一、运转协调、精干高效的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责任部门:市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03年年底前完成市内四区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垂直管理工作;2004年完成其他区市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垂直管理工作。
  2.加强市、区(市)、街道(镇)三级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基本建设,配备工作必需的设施、设备,使之与其承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任务相适应,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计委、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04年年底前完成基本建设和急需设备、设施的配备;2005年年底前全部设施、设备配备到位。
  (三)建立完善畅通的电子信息网络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网络资源,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网络建设纳入城市公共安全信息共享网络系统,其内部各子系统以及城市公共安全网络平台使用统一的接口,形成融指挥协调、预测预报、医疗救治、物资储备等功能为一体,全市横向和纵向互连互通,具有国内一流水平应对突发事件的电子信息网络系统。
  1.建立完善突发事件指挥协调电子信息网络平台。
  2.建立完善市、区(市)、街道(镇)三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妇幼保健电子信息网络体系。
  3.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传染病疫情监测、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环境污染和放射污染等突发事件电子报告信息网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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