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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质量立市名牌兴并打造信用太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
质量立市名牌兴并打造信用太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03]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质量立市名牌兴并打造信用太原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开展质量立市名牌兴并打造信用太原活动实施方案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3年7月25日)


  为了全面实施我市制定的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战略规划,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观念,在全市营造“讲信誉、守信用、重质量”的社会环境,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实现太原市率先发展的战略目标,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我市开展“质量立市、名牌兴并,打造信用太原”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为指针,以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为目标,大力开展“质量立市、名牌兴并”活动,在全市各行各业建立起讲信用、重信誉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进步,实现太原市率先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任务目标
  以“三六九质量系统工程”为目标,即从2003年开始到2011年,通过三年、六年、九年时间的系统努力,实现“三期”质量目标,使我市的质量水平逐步赶上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一)第一期目标(到2005年)
  产品质量:不出现区域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不出现量大面广无标生产和销售国家认定淘汰落后的工业产品现象;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以上水平,出口商品商检合格率达98.5%,全市范围内产品质量问题投诉率低于5%;积极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半数以上的企业质量体系通过IS09000认证(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40项产品质量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赶上国际先进水平;全市所有企业持标生产比例达到80%以上,80%以上企业有保证自己产品质量的必要计量和检测手段;150个以上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重点考核的工业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达88%;质量损失率、产品等级品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创省级以上名牌产品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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