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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调整小麦粉等5类食品无证查处时间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调整小麦粉等
5类食品无证查处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调整小麦粉等5类食品无证查处工作及报送免检申报材料时间安排的通知
》(质检办监[2003]113号)的精神,将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无证查处实施时间从2003年8月1日调整为200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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