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2003年秋季第二批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函
(皖价商[2003]159号 2003年7月22日)
省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核准我省2003年秋第二批中小学课本零售价格的函》(皖新出函[2003]26号)悉。现就我省2003年秋第二批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和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我省2003年秋第二批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按附表执行。
二、该批中小学教材价格从2003年秋季起执行。印制中要保证教材的用纸和印刷质量,并要确保课前到书。
三、根据新闻出版署、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在中学教材封底标示全学年零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出联[2002]6号)规定,2003年秋季课本必须在封底标示本学期省物价局的批准文号以及全国价格举报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