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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协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2003年中国昆明出口商品交易会的函

上海市人民政府协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
2003年中国昆明出口商品交易会的函


有关委办局:
  根据冯国勤副市长批示,市协作办和外经贸委等委办局负责组团,参加2003年中国昆明出口商品交易会(8月26日---30日)。为了做好组团工作,经商量,请有关委办局支持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此次组团仅参会不参展,参会包括大会开幕式、两地合作交流与洽谈、考察边贸等。
  2、组织企业参会,要求与云南和边贸有合作意向或者参与发展和开发的企业参加,并于8月15日前将名单报市府协作办(附件一)。
  3、收集参会企业可洽谈的项目内容,包括可参加大会签约的项目一并于8月15日前报市府协作办(附件二)。
  4、参会天数约5天左右,参会经费自理。
  5、具体组团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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