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阳光政务”推进年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运行和行政权力运用的透明度
1.把“十公开”制度落到实处。凡是负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职能的部门都要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十公开”的制度,实行“阳光作业”。要制定抓好落实的措施,并组织好实施。2003年末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2.全过程公开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行政资源和公共资源配置,反对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和违反程序的行为。2003年末进行全面检查。
3.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决定、重大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市政府设新闻发言人,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也要指定专人,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务信息。2003年9月进行检查。
4.要从加强政风建设出发,通过新闻媒介或其它形式载体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廉政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5.机关内部事务也要向机关群众公开。包括财务收支、考察培训、招待费、车辆使用等,接受机关内部群众监督。
6.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公开,如教育乱收费,医疗、药品收“红包”、拿“回扣”,农民负担过重,机动车乱收费等,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违诺行为。2003年末进行检查。
7.大力推进“网上公开”。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办公业务网和公众信息网,在2003年末要全部进行网上政务公开。2003年末进行检查验收。
8.全市社区便民政务公开,要在2004年5月末之前全部达到标准。2004年6月进行检查验收。
(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1.提速提效,加快办事节奏。凡行政工作运行有时限要求的,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各级文件运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碰头会、专题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级交办的有具体时限的工作任务等。市政府办公厅要进行日常考核,作为年终对各单位及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减少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对向群众承诺办理审批、审核、备案等事项时限的,要认真进行一次办事程序和时限的梳理,能缩短办事时限的,要及时调整,切实提高办事效率。2003年末进行检查。
3.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着力强化“窗口”服务建设,热情服务,真诚服务。2003年末进行检查。
(三)民主评议政风
1.进行群众测评。主要对公开办事情况,承诺、践诺情况,服务满意认可程度进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