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体改委徐州市
2003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徐政发[2003]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体改委《徐州市2003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现批转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徐州市2003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批转省体改委江苏省2003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苏政发[2003]60号)精神,加快实现“保持苏北和淮海经济区领先、争做江北实现‘两个率先’领头羊”目标,结合徐州实际,我市今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必须抓重点、攻难点,努力在以下六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在促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实现新突破
产权制度改革是企业改革的核心,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确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大型骨干企业以吸引外资为主,中小型企业以企业经营者和民营资本入股并重,劣势企业以破产淘汰为主。
一是加快大型骨干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步伐。大力推进合资合作,采取协商谈判、公开招标、竞价拍卖产(股)权等方式重点吸引同行业的国际跨国公司和国内经营业绩位于前列的民营企业合资或收购我市国有大型企业,以增量盘活存量,加速国有资产战略性调整,实现大型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
二是培育完善徐州市产权交易市场。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广泛的信息沟通渠道、规范的交易规则、合理的价格评价机制、较高的交易成功率为外资和民营资本参与国企产权置换创造市场化运作平台。建立产权转让信息发布制度,将企业转让信息在市产权交易市场、徐州市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更好地吸引外资、国内企业法人、经营者参与国企改造。
三是采取多种方式切断企业之间的债务担保链。加强银企合作,采取将被担保企业的资产、土地抵押给银行,或经银行同意将贷款“缩水”后打折偿还等办法,解除担保企业的责任。
四是设立市属企事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解决工交、流通、建设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改革成本。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主要用于安置破产(关闭)企事业的职工、置换职工身份、完善养老和失业保险等。
二、在国有资产监管、营运体制改革方面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