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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收购改造市区营运中巴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收购改造市
区营运中巴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府[2003]12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提高我市客运交通行业整体水平,引导客运企业规模化经营和规范化服务,促进客运行业结构调整,优化运力配置,美化苏州窗口形象,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网络化的公共交通体系,市交通局起草了《关于收购改造市区营运中巴车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市政府2003年7月25日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3年7月30日

关于收购改造市区营运中巴车的实施方案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特别是吴县撤市建区,苏州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公共交通网络化的呼声不断高涨,而我市原有的客运交通运行体系已不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目前市区(包括吴中、相城区,下同)公共交通的运力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城市公共汽车、营运中巴车(以下简称中巴车)、出租车,总量为3770辆。市区中巴车总量为535辆,其中在市区内营运具有公交性质的397辆。这些中巴车主要经营市区至吴中、相城、虎丘各区的定线客运,绝大部分为一车一户的个体或挂靠经营模式。中巴车的经营中存在着经营主体小而散,车辆档次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营行为不够规范,行车的安全隐患较多,服务质量不高引起群众投诉等问题,甚至有些中巴车主因公交延伸而聚众闹事、堵塞交通、集体上访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必须通过有关政策调整,分步实施收购改造中巴车,引导交通客运行业进行结构调整,优化运力资源配置,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收购改造中巴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以提高我市客运交通行业整体水平为目标,引导客运企业规模化经营和规范化服务,促进客运行业结构调整,优化运力配置,美化苏州窗口形象,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网络化的公共交通体系。总体思路是在发展、延伸公交线路的同时,由行业管理部门指导,公交企业收购同线经营的中巴车,争取至2004年底淘汰市区中巴车,实现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
  二、收购改造中巴车的范围、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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