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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事计划工作的意见

  (三)大力推动人才规划的实施。各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十五”人才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计划中,逐项抓好落实。要认真总结人才规划实施工作情况,加快建立人才统计指标体系,逐步推行人事人才信息发布制度,利用人事统计信息资源,分析人才流动趋势,引导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十五”人才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及时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使人才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充分发挥人事计划在人才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中的作用。要及时了解掌握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趋势,结合“十五”人才规划实施,研究制定人才结构调整计划和相应政策。结合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加快改革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方式,研究和推进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进人办法,在聘用计划内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尽快实现由偏重计划指标管理转向控制总量与调整结构相结合,确保事业单位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
  (五)继续推进工资统发工作,加快建立统发工资数据库。要进一步发挥工资统发对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的调控作用,按照工资统发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新增人员的审核程序,切实管住“进口”。要在总结本地工资统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统发范围,改进工资统发办法,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逐步实现本级和地区联网,并力争使年度计划和统计工作结合统发工资联网,实现网上办理。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及时研究工资统发的新问题,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工资统发的可行性。
  六、加强人事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要重视掌握人事计划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突破计划的单位,统发工资和工资基金管理都不得核定其人员工资;对于迟报、不报计划执行情况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人,要给予行政处分。
  转变人事计划管理方式是建立健全人事宏观管理体制的重要措施。各地人事部门要积极适应人事计划管理方式的转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做到该管的要管好,该放的要放开,为建立新体制积极创造条件。要及时了解、解决管理方式转变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总结实践中创造的好的经验,并及时报省人事厅。

                                  二00三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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