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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湖北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3]98号)的精神,为了切实抓好我省农机和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机和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使我省广大农机和渔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驾驶、操作人员切实受到深刻教育,加深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意识,消除执法监督人员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其中:
  农机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
  杜绝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无牌行车、无证驾驶、酒后开车、超速超载、客货混装、机件失灵、安全设施不全等严重违章行为,提高农业机械挂牌率,驾驶员持证率和检审验合格率,遏制农机事故发生。
  渔船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
  降低小事故发生率,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大特大事故。船员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内的小事故减少至最低程度,使一次性死亡或失踪1至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使一次性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为零。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农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
  (一)“黑车非驾”,即无牌行车、无证驾驶的农业机械和农用运输机械驾驶操作人员;
  (二)拼装、改装的农用运输机械和有碍安全生产作业的农业机械;
  (三)长期不参加年度检审验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
  (四)从事载客或客货混装的农用运输机械。
  渔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
  (一)长江、汉江和千亩以上湖库等重要的同行渔业水域渔船渔港的管理;
  (二)“三无船舶”(即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无船名船号)和报废渔船清理取缔;
  (三)配合交通部门加强渡口附近作业渔船的监控和管理,严禁渔船载客摆渡。
  三、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具体业务工作分别委托省农机化办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和省水产办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开展,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联络和日常事务。
  (二)对内加强培训学习,对外加强普及宣传,依法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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