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全市范围的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的专项调查与研究工作。
4.继续开展门头沟区、房山区煤炭采空区勘查工作,了解和掌握地下采空情况,在危险区边界周围树立警示牌,预防灾害发生。
5.完成北京地区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的调查与评价工作,通过此项工作为治理矿山环境奠定基础。
6.为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精度,与北京气象局联合开展北京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与气象关系的调查与研究。
(四)信息系统建设
在区(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2005年以前完成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的骨架建设。
(五)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宣传防灾减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传播减灾基本知识和技能,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经验,提高群众对地质灾害的减灾、防灾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能力,调动广大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实施培训计划。各级政府应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灾减灾培训,提高各级减灾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2015年以前每年举办1~2次培训、1~2次宣传活动。
(六)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与易损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效益评估
1.在已有的环境地质调查资料基础上,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研究北京致灾地质作用活动程度与各地区社会经济易损程度,分析地质灾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评价北京地质灾害风险程度与地区差异,为地区经济布局、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地质灾害体开发性治理方案提供依据;同时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前的防治效益评估,在提高灾害防治科学性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灾害防治的投入与效益比,以选择防灾、减灾的最佳途径,提高灾害防治工作的经济与社会综合效益。本项任务将贯穿于整个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期。
2.2005年以前,主要完成我市常见的、多发的泥石流、崩塌、滑坡、采矿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致灾地质作用的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和风险性评价。重点地区为各山区(县)、旅游风景区、重要经济区域和规划的主要交通干线。
(七)搬迁任务
搬迁位于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内的100危险行政村、5000危险户、14450人。
(八)工程治理任务
治理门头沟区雁翅镇田庄村滑坡和崩塌地质灾害。
第十八条 中期(2006~2010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