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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2001-2015)

  5、地裂缝
  北京地区的通州、平谷、顺义、良乡、德胜门、天坛等地均有发生地裂缝的记载。唐山地震后北京平原区也出现了许多地裂缝,在通州区西集、郎府、觅子店及潮白河、北运河、温榆河、?t河沿岸地区地裂缝较为发育;昌平区鲁町村温榆河东岸、大兴区采育凤河两岸、顺义区俸伯~焦庄户一带均发育有规模不等的地裂缝,最宽达50厘米,地裂缝带长约2公里,最宽处800米。北京地区的地裂缝已经造成了多处地基下陷、墙体和河堤开裂现象,使公路、农田遭受一定程度的破坏,直接威胁着个别村庄的安全。
  6、地面沉降
  随地下水开采量的增加,北京市平原区地面沉降面积已达1800km2,形成了东郊大郊亭、朝阳来广营、昌平沙河-东三旗、顺义平各庄、大兴庞各庄等多个地面沉降中心区,中心区最大累积沉降量已近800mm。沉降区内的工厂、居民楼、地基、地下管道等工程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第二条 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北京市域局部地区的地质灾害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较为重要的因素之一,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首都城市建设,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特编制"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2001~2015)"。
  第三条 规划编制的意义
  首都--北京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实现可持续发展、保证北京市空间发展战略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是2008年将举办奥运会,做好北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至2010年),对建好"新北京"、迎接"新奥运"、提升北京的国际大都市地位,还将具有深远的国际意义。
  第四条 规划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长令第四号)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国土资发[2001]79号)
  (3)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10)
  (4)《北京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京政发(199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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