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调整武警部队
湖北省总队医院住院床位价格的通知
(鄂价费[2003]213号)
武警部队湖北省总队医院:
你院《关于调整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2003]院字第52号)收悉。鉴于你院投入资金,对住院部病房进行了装修和改建,改善了住院条件。经研究,同意对有关病房床位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价格如下:
一、普通病房
1、单人间:每床日40元;
2、双人间:带卫生间每床日20元、不带卫生间每床日18元;
3、三至四人间:带卫生间每床日15元、不带卫生间每床日13元;
4、五人及以上房间:带卫生间每床日12元、不带卫生间每床日10元。
二、干部病房:一人间每床日60元、二人间每床日40元。
三、ICU、CCU病房、血液透析病房和母婴同室病房每床日40元,不另加收婴儿住院床位费。
四、急诊观察病房必须符合病房条件和管理标准,按相同病房有关标准计收床位费,以日计算,不足半日按半日计算。
五、家庭式温馨病房属特种病房,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意见》(鄂价费字[2000]341号)第四条规定,其病房床位价格由你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备案。
六、本通知规定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为基准价格,你院为三级甲等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为20%;其他病房住院床位价格不实行上浮。